牟平区法院审结淘宝网店非法售烟案,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并处罚金
经查,犯罪嫌疑人小文、小吴分别来自广东佛山和汕头。其中,小文自2009年1月起,在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,在淘宝开设多家店铺销售卷烟。每次有买家询价,小文都会先在旺旺上与买家谈好价格。买家下单并付款后,香烟就会发送给买家。查明,截至2011年10月,小文已向牟平区销售卷烟60万余元,扣除成本后非法获利近5万元。
家住汕头的小吴,2011年4月至7月多次无证购买烟草制品,并通过淘宝店销往牟平区。销售总额35万元,其中非法获利近3万元。
由于案件发生在牟平区,本案由牟平区人民法院审理。庭审中,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认罪态度诚恳,法院酌情从轻处罚。小文、小吴均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。涉案金额最高的肖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处罚金10万元;小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6万元。而且,他们的违法所得全部没收入库。
法院相关人员介绍,当烟草制品通过网络渠道非法销售时,往往相关部门取证困难,调查难度加大。也正是因为如此,不法分子看到了这一点,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销售卷烟。此外,为了误导消费者,卖家经常在产品描述中使用“行话”来忽悠买家,而售后评价只要求买家给予正面评价,不允许进行详细评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