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眼牌香烟商标侵权风波:如何保护国之重器品牌不被商业广告碰瓷
据了解,“天眼FAST”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克都镇大窝当喀斯特洼地。它于2016年建成开业,其独特的外观近年来早已为公众所熟知。
对于这起商标纠纷,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执业律师叶竹生分析,烟草公司明显的“搭便车”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,造成了不良影响。有关单位可以以此为由提起商标纠纷。异议、申请撤回。
面对“天眼”、“北斗”、“天宫”等国家重要品牌频频受到商业广告诟病的情况,专家建议,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可以建立告知制度。公示期间,相关部门将主动通报有关各方,保障国家最重要装备的品牌利益。
商标被抢注,这个“天眼”不是另一个“天眼”
此前,最广为人知的“中国天眼”是贵州大窝荡喀斯特洼地中的“大锅”。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单口径、最灵敏的球面射电望远镜,口径达500米。
2016年9月,天眼“睁眼”,我国开始了观测遥远星系、寻找类似太阳系或地球的宇宙环境和潜在智慧生命的新征程。
2016年7月推出“云烟(众志天烟)”卷烟后,“天烟”一词又多了一层含义。在这款卷烟的发布会上,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局长、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高体仁致辞:“为了更好地纪念和缅怀南仁东先生,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南仁东精神,让精神永存,用产品讲故事,我们提出了打造“天烟”系列卷烟产品的创意和理念……正是因为如此。 ‘中国天眼’即这包‘云岩’中之天眼的诞生。”
据其官方广告称,“天眼”香烟号称是全球第一包星空主题香烟。深紫色的外包装采用了飞碟、星星等与宇宙相关的元素。圆盘状的图案酷似强大的武器“天眼”。 。烟盒显眼位置印有“天眼”和“FAST”字样。
2017年3月17日,红云红河烟草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中国商标“天烟”。一年后,又申请注册了“天眼云眼”和“天眼云眼FAST”。以上三种商标类型均属于烟草制品。据科技日报报道,该烟草公司在使用“天眼”元素和商标时,并未与国家天文台联系。天文台得悉此事后,向该烟草公司发出律师函进行交涉,但未收到相关人士回应。
8月10日,记者就此事尝试联系红云红河烟草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。截至发稿,尚未收到回复。
事实上,早在“天眼”卷烟问世之前,贵州另一家企业也在2016年注册了“天眼”商标。据了解,贵州科都天眼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功申请并注册的商标共计45件。 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期间,商标类型包括“科都天眼”,且商标对应的图案大部分为“天眼”、“鼎”形。
律师:烟草公司可以提出商标异议,因为它们“简化了流量”
近年来,国家最重要的武器频频被商业广告“迷惑”,商标抢注现象屡见不鲜。据了解,2011年天宫一号成功发射后,与天宫一号相关的互联网域名经历了注册高峰。
针对以利器之名抢注商标的情况,相关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?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执业律师叶竹生认为,主持天眼项目的研究机构可以采取防御性保护策略,先行注册其他类别的“天眼”商标,以达到抢占市场的目的。防止损害扩大。对于已注册的天烟牌卷烟,可以考虑以烟草公司明显的“搭便车”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造成不良影响为由,提出商标异议并申请撤销。 “对于有明显天眼图像的卷烟包装,我们也可以考虑提起侵权诉讼,要求烟草公司不得利用天眼图像进行商业宣传。”
“商标抢注已经成为一门生意。”在叶祝胜看来,近年来商标抢注事件愈发频繁,大国将“天眼”作为卷烟名称就是一个缩影。
对于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名称被注册为商标的现象,目前商标法并无直接禁止。 “科学研究活动本质上是民事活动,而不是政治或行政活动,所以类似于‘天眼’” 重点科研项目名称不属于也不应纳入禁止商标注册的名称范围”叶竹生说道。
此外,叶竹生建议,商标注册机构应重点审查商标申请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、损害公共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,严格限制这些名称抢注为商标。同时,应当建立通报制度,主动通报公示期间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当事人。对于“天眼”等知名科研项目,项目方应增强品牌保护意识,采取防御策略,或积极事后寻求救济,维护重大科研项目的公共利益价值,保护品牌利益。
【记者】徐勉、王世坤、实习生刘思敏
【作者单位】: 徐勉;王世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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